队很快被他们甩在身后。

妮可与他并行,两台摩托车之间的距离时远时近,她的声音也在带着水汽的狂风中忽大忽小:“你不怀疑我本人?”

“……我比较相信M女士的眼光!”布莱恩高声回答,“但也不一定,她毕竟年纪大了。所以你是黑手党的人吗?”

“我不是。”妮可说,“我是个雇佣兵。法尔科内的水平也就那样,我不会替他们卖命……”

话音未落,一道探照灯阴魂不散地从斜上方照射过来,身后警笛也更加明显,子弹倾泻过来的一瞬间,布莱恩猛地一扭摩托车扶手从两辆相向而行的卡车中间挤过去,这次变道变得惊险万分,摩托车几乎是擦着往来车辆的铁皮转向,布莱恩差点被倒车镜刮掉脑袋。

鸣笛声响彻云霄。

布莱恩咬咬牙,没有减速的意图。

妮可的喊声从他后方传来:“不是我!!”

她已经把手机扔掉了,身上除了武器之外什么都没带。直升机和警车仍然穷追不舍,说明定位器依然在,只是不在妮可身上。

见鬼。

布莱恩盯着前方的路况,左手小心翼翼地松开摩托车扶手,缓慢摸向自己的衣服口袋。他自从来到哥谭以后就没换过外套,也从未与人近距离接触过,按理说没有任何人能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将定位器安置在他身上——

下一刻,布莱恩的指尖触碰到了衣兜里一张未开封的口香糖纸。

“……”

他的动作僵在那,霎时间回想起自己刚到哥谭市的那天因为遇到抢劫犯而去了警察局。他在那偶遇了一位名叫丹尼尔·哈里森的牛津大学同学,此人废话非常多,在等待的过程中与布莱恩喋喋不休交流了将近两个小时,言谈间说的都是在牛津上课和生活时的细节。

他甚至与布莱恩上过同一门选修课。布莱恩记得自己坐在警局的椅子上,与他一同抱怨过这门课的结课作业。

而中间的某个时间点,丹尼尔·哈里森相当自然地从身上抽出一管快吃完的口香糖,把里面剩下的最后两片拿出来,自己吃掉其中一片,又将另一片塞到布莱恩手中,最后将口香糖最外面的包装纸扔进垃圾桶。

布莱恩并未多想。

丹尼尔·哈里森是他的大学同学,对他的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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